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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1年图书馆偷书2019本续:称部分图书买不到--中国国情手册
2011-09-12

教师1年图书馆偷书2019本续:称部分图书买不到--中国国情手册
这个图书神偷曾是写手。勾特/漫画

  晶报(微博)记者 谢银波 实习生 何艳  本报7日关于《现代“孔乙己”偷书获缓刑》的报道引起普遍关注,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培训教师陈某在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共从深圳图书馆(微博)偷得2019本书,总价约8万元。

  到底是什么“诱惑”让他如此频繁地偷书?记者昨日重访该案件相干负责人,获悉这位被网友戏称现代“孔乙己”的偷书过程,原来,他还曾是《这才是最牛团队》的作者,笔名为“高级幕僚”,本盘算今年出《这才是最牛团队2》。

  因浏览、写作须要大批文献,研究生学历的培训中心教师竟在一年内将深圳图书馆2019册书“窃”走。目前,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分金人民币1万元。

  偷书人是谁?当事人陈某今年36岁,研究生学历,是深圳一家培训中心教师,他酷爱读书,浏览甚广。因在教学写作中他须要查阅大批的文献材料,出入深圳图书馆是常事,一来二往让他认为很麻烦。因为深圳图书馆中馆藏的许多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图书在外面根本买不到,而书又不能自由带出,即使借也有数额限制。于是他就想把这些图书带回家“私藏”。

  据调查,自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中旬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陈某每周多次出入深圳图书馆,用小刀将借阅书籍的防盗标签刮掉或者直接撕毁防盗标签,然后将自己认为不错的书籍材料等夹带出来,每次盗取图书8至10本。

  去年7月14日下午5时许,他再次偷盗书籍时被图书馆便衣保安人员发现并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介入调查后发现,他共偷盗深圳图书馆馆藏书2019本。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8.0032万元。警方在他家里将2019本书籍全体缉获,发现这些书基本都是新书,且无一损坏,于是依法如数返还深圳图书馆。

  最后一次偷的书:

  《组织文化案例》

  《西方管理哲学》

  《现代推销技术》

  《现代美学导论》

  《民众传播媒介》

  《领导力》

  《公司理财》

  《心理学与人际关系》

  现形记

  早被疑惑:深图大批书籍“不翼而飞”

  在抓获陈某之前,深圳图书馆早就对其有所疑惑。2010年底有读者向图书馆反应,他们通过借阅系统无法找到一些馆藏图书。图书馆工作人员立即进行针对性的查找,就发现了这样的情形:在借阅系统中有一个借书证号为0440050243693的陈姓读者,他在2008年10月办理了借书卡,至案发前共借阅过各类馆藏图书、馆藏光碟922册次,其中共有788本馆藏图书在他归还后就再也没有流通记载了,并且这些书也不翼而飞。

  流失的书是否与该陈姓男子有关呢?随后,图书馆工作人员继续查看他的借阅记载,发现其借还量及频率显著超越常人的浏览习惯,大部分借还记载都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比如在十几分钟内一次性借还5本图书,而且几乎每次都是借还4—5本,每周多次。据图书馆工作人员统计,从2009年起一年间,该陈姓读者虽然频繁来图书馆,但借还记载只有11册次。

  这种怪象立即得到了深圳图书馆的高度看重,经过长时间的视察并控制了充足的证据后,图书馆2010年6月20日向深圳莲花派出所报案。

  最后一偷:偷了8本书被便衣当场抓获

  2010年7月14日下午3时许,陈某和往常一样,来到深圳图书馆。据当时图书馆便衣巡逻员朱永远回想,该男子30多岁,个子不高,穿着一件白色衬衫,黑裤子黑球鞋,一副斯文装扮,任谁都不会将其与“偷书贼”联系在一起。

  当朱永远巡逻至图书馆的二楼时,便发现了陈某的可疑行踪——陈某在图书馆二楼内一直走来走去,但并没有在同一处停留太久。朱永远于是远远跟踪视察其行为,随后看到陈某后来到四楼浏览高档的数学和天文学类的书籍,到了下午5时左右,陈某又走到图书馆三楼书库旁边的书架处,拿了几本书,假装在看书的样子。

  过了不久,陈某就慢慢地把书本最后面的防盗标签撕下来扔掉,然后把书很快地放到他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的包里,然后敏捷分开。

  朱永远见状,尾随陈某走至一楼大厅北门,看着他走到了安检防盗门以外几米远时,就立刻召唤值班的同事过来,拦住他,并敏捷报警。民警闻讯赶来,随后在陈某随身携带的包里,搜出8本被其撕毁防盗标签的书,共值386元。被偷的8本书都是全新的书,涵括哲学、管理学、传播学等方面,如《西方管理哲学》《民众传播媒介》等。

  “藏书”高手:搜了两次才搜出2011本书

  在发现陈某偷书后,深圳图书馆相干工作人员立即增强了小心,并疑惑其与近期无故消逝的大批书籍有关,于是图书馆当即联系莲花派出所,民警闻讯立即赶往陈某住处搜查。

  2010年7月14日晚,民警在陈某租屋内共搜出786本带有“深圳图书馆藏书”字样的书籍,总价人民币32436.10元。图书数量还与深圳图书馆流失的数据数量存在差距,深圳图书馆疑惑其租屋里还藏有尚未找到的书籍,于是莲花派出所民警决定对其住处进行第二次搜查。

  2010年7月28日,为了更为准确地“找到”被偷书籍,民警还带上了在深圳图书馆的图书探测器,在深圳图书馆工作人员的陪伴下,民警又在陈某的租屋内搜出1225书,总价人民币47134.2元。加上案发当日缉获的8本书以及第一次所搜得的书籍数量,陈某在一年内共偷书2019本,总价人民币约8万元。

  □所偷书目

  涵盖古今中外优选精装收藏

  记者从案件有关部门处了解到,陈某不但热爱读书,还在写作上小有造诣。曾出版过《这才是最牛团队——从携程到如家、汉庭1》一书,当时所用的笔名为“高级幕僚”。在案发前,他已和一间民营公司签约出版《这才是最牛团队2》,主要内容为国美电器老板黄光裕的故事。

  在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中旬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陈某每周会去图书馆2到3次。在去年3月之前,他几乎每周三都到图书馆一次,风雨无阻,因为每周三是深圳图书馆新书上架的时间。

  据陈某本人陈说,他偷书并没有固定的作案目的书籍,每次到图书馆都是随意看看,遇到好书才会想到带回家“私藏”,而且他通常都会选择收藏本或精装本的新书,有很多都是在外面买不到的。

  从陈某出租屋内搜出的书涵括文学、哲学、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广告学等,中文书、外文书,如果不是为了偷书再卖,可以推断,陈某是一位浏览甚广的读书人。此外,他几乎偷来一整套的中国古代哲学书系,四书五经无一缺乏。

  □律师说法

  偷书也构成偷盗罪

  “书籍属于财产的一种,偷书也构成偷盗罪。”广东著名律师事务所黄远伸表现,偷盗书籍可按书籍的价值来对偷盗事件的严重性进行评估,以辨别其偷书人是否需负刑事义务。

  据黄远伸介绍,在深圳,累积偷盗超过2000元,即可判定为犯有偷盗罪,需担当刑事义务;低于2000元的,则依照治安处分法,给予行政处分。他指出,此案中的偷书当事人,显著已犯偷盗罪,需负刑事义务。

  黄律师还指出,“孔乙己”的“读书人窃书不算偷”已不符合现代社会,只要是“窃”书都算偷,而是否须要承担刑事义务,则须要根据偷书人所盗书籍的数量等因素。“建议增强图书馆立法,与此同时,图书馆也应增强书籍管理,及时更新书籍防盗技术,杜绝因人为破绽而造成图书失窃案发生。”他说。

  □微博热议

  @醉翁:一教师一年盗取深圳图书馆2019册,价值八万多,被判三年。他只是把书籍防盗标签刮掉或直接撕掉。如果这么简略,那么深图在管理上是不是破绽太多?勾引这个老师犯了罪?

  @胡先生:关于偷书入狱一事,我以为不必太多责备深圳图书馆。大家愿望深图把大家都当做潜在的偷书贼吗?愿望深图从此转变开放的阅览方法、重回“严防死守”的管理模式吗?图书馆丢书不是什么新闻,不管海内海外。馆方汲取教训、设法变聪慧点就是了。话又说回来,想让管理人员比偷书贼聪慧,难啊。

  @谢小呸:大学时我在图书馆工作过,图书里主要靠一到两根磁条防盗,用双面胶粘在图书的最里面,大部分图书馆都是这种方法,要说破绽,图书馆破绽太多了。只能说国人素质太低,教书育人的都如此,全部社会何如?

  @深圳图书馆:防盗不应当是公共图书馆过不去的门槛!窃书的只是特例,学知识的才是主流!

  @张清专栏(微博):拍案惊奇呀。一拍,这年头还有这么死爱书的人!二拍,一年里竟然偷取2019本书,作案密度与胜利率之高,必可登吉尼斯世界纪录!三拍,这样的读书人判罚则可,判三年徒刑就惋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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