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政策集萃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关于开展2010年海西产业人才高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2-09

闽人发[2010]75号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中央在闽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国国情

  根据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措施 >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现将2010年开展海西产业人才高地(以下简称高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主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 中的龙头骨干企业(含产业园区),以及高校、科研机构中与产业紧密结合并具有产学研优势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和产品研发平台(首要指省部级以上工程钻研 中心、工程实验 室、工程技术钻研 中心、重点实验 室、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等)。

  二、申报条件

  海西产业人才高地是指依托我省具有明显 对比 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中具有产学研优势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平台,加强 培植 和引进,形成创新才能 强、能够引领我省相干 产业发展的人才集聚区。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拥有1名国内或省内同行业(领域 )公认的创新团队领军人才,3名以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二)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省优异新产品奖二等奖以上的创新结果 ;

  (三)团队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力 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团结协作气氛 浓重 。近几年来继续 承担科研项目(课题)。

  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人才高地,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应符合我省产业政策请求 ,节能减排达到 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先进程度 ;

  2、企业设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3%以上;

  3、企业成长性和人均利税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先进程度 ,具有明显 的对比 优势。

  以高校、科研机构研发平台为主体的产业人才高地,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产学研创新优势,拥有国内领先的科技结果 技术,能够明显 提升 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形成技术和市场对比 优势;

  2、有一套对比 完善 的人才、技术、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三、申报指标

  本次人才高地建设申报执行总量把持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峻 遵守下达的推选 指标和申报条件,认真开展申报推选 工作。既要注意产业结构 特性和优势,又要考虑 不同产业的散播,对能够增进 产业结构 调剂 和经济发展法子 转变 的,优先推选 。

  中属和省属企业申报人才高地可在属地进行,不占所在地申报指标。

  四、申报程序及相干 请求

  (一)申报对象填写《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申报表》(附件2,可从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fjrs.gov.cn下载),遵守附属 关系逐级申报,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申报。

  (二)设区市政府人事部门、省直主管部门和高校、科研院所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提出本地区 、部门(单位)推选 名单(含高地载体及其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名单)。设区市推选 名单要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初审重点把握以下内容:

  1)科研创新平台要直接承担企业技术研发和产业技术创新项目;2)创新团队情况 (包孕领军人才及其核心成员情况 );3)科研程度 和研发才能 在国内外同行业(领域 )中的位置 ;4)当前自主或合作开展企业技术研发项目(课题);5)产学研成效;6)高地载体单位建设产业人才高地可行性(预期)报告。

  (三)拟上报的推选 对象除涉密规定不宜外,要在本地本部门(单位)所属领域内通过报纸或网络情势 进行公示,企业还要征求税务部门意见 ,之后将推选 材料 报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公务员局)。

  (四)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公务员局)对上报推选 对象进行审核汇总后,会同省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推选 对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申报光阴 和材料

  请各设区市人事局、有关省直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抓紧开展相应工作,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 报送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公务员局)专家工作处。

  (一)综合报告(把持 在1500字以内)一式三份,内容包孕高地申报推选 工作情况 、公示情况 等,并注明接洽 单位、接洽 人和接洽 法子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高地载体单位建设产业人才高地可行性报告(2000字以内)一式三份(格局 见附件3,经主管部门盖章,并附电子文档)。

  (三)《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申报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

  (四)高地载体单位:1、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省优异新产品奖二等奖以上创新结果 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2、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实验 室、发明专利、参与制定 标准 、驰名 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承担科研项目等相干 证书或同意 文件原件和复印件;3、企业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的审计证明;4、高校、科研机构研发创新平台与合作企业签订 的产品(技术)合作协议 、结果 转让协议 ,以及出具经相干 企业确认的结果 产业化效益证明材料 。将整个 证明材料 编列目录清单之后,附在《申报表》后装订成册,用A4纸正反面排版,材料 不要装饰 ,证明材料 不超过30页(可进行缩印)。

  建设海西产业人才高地,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快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做出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决策;是加快我省创新型人才培植 、引进和队伍建设,构建海西人才资源支撑 系统 ,增进 我省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行径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 对申报推选 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人才和产业发展实际,高度器重 ,精心组织,确保申报推选 工作顺利进行。

  接洽 人:曾铭   接洽 电话:0591-87846674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公务员局专家处

  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87839322@163.com

  附件:1、2010年海西产业人才高地申报推选 指标

     2、《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申报表》

     3、《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4、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