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政策集萃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青海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1-02-09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中国国情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节俭 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加快推动 我省节能减排工作,遵守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请求 ,经省政府钻研 抉择 ,成立青海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示 、推动 、和谐 、监督 全省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徐福顺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 明 省委副秘书长
      满晓鸿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莫重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王爱民 省政协副秘书长
      王景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董 璞 省经委副主任
  成 员:许国成 西宁市副市长
      索海卿 海东行署副专员
      马 杰 海西州副州长
      娄仲毅 海南州副州长
      周 正 海北州副州长
      朱小青 黄南州副州长
      布 尕 玉树州副州长
      才让杰 果洛州副州长
      夏学平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卫星 省科技厅副厅长
      张中苏 省公安厅纪委书记
      陈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钟振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姚宽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廷栋 省交通厅副厅长
      卫 强 省审计厅副厅长
      赵玉华 省统计局副局长
      满志方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处(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1.青海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2.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职责
     3.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首要工作职责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青海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1号)请求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制定 本工作职责。
  一、贯彻履行 中央可继续 发展战略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
  二、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布置,在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 下,负责推动 、指示 、和谐 、监督 、管理全省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三、督促全省教导 、科技、文化、卫生等系统 根据 不同行业、不同系统 公共机构能源耗损综合程度 和特性,制定 能源耗损定额,并审核、颁布 。
  四、对全省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执行目标 责任 制和审议考查 评价制度。
  五、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明显 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家规定及省委、省政府意见 予以表扬 。
  六、对违抗《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部门遵循《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惩罚 并通报。


附件2:


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职责


  根据 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布置,在省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示 下,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监督 管理工作,具体承办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一、根据 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唆使 ,组织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例会,总结、钻研 、断定 相干 工作,并根据 形势督促省有关部门调剂 或制定 重大工作措施 。
  二、构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接洽 网络,建立 节能工作的报告制度和节能情况 交换 制度,督促、和谐 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工作和岗位培训工作。
  三、督促各地区 、省各公共机构建立 健全本地区 、本单位、本系统 节能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导 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技术知识。
  五、接管本级公共机构每年报送的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态 报告;接管超过能源耗损定额公共机构作出的阐明 。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径的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

附件3:(见青海政报第12期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