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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要求商品房必须配建10%以上保障房--中国国情
2011-04-08

  本报石家庄4月7日电 (彭波、刘永刚)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日前泄漏:从3月开端,张家口市所有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均必需依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以上强迫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住房5%,公共租赁住房5%。

  依照张家口市政府的相干规定要求,未按规定落实配建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将一律制止进行土地出让,并不得办理规划、施工、预售等允许手续。同时,张家口还要求领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认真实行职责、严厉把关,对确切无法配建的特别开发项目,必需经县区政府审批,并报市保障办备赞成后方可实行,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义务。

  据介绍,力争到“十二五”末,张家口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笼罩面达到家庭总户数的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