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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起:月支出111元的住房有木有--中国国情网
2011-05-05

  有朋友抗不住大城市的生活压力,遂生离意,毅然携家带口回到了老家。然而所谓二线城市的生活压力不见得就小了很多,在房价高高在上,在开发商们也到二线城市掘金的当下,朋友原认为可以全款的房子,最后还是活生生地变成了按揭,沦为了房奴。然而,朋友发现,有了房子之后,生活成本大大增长了,生活水平也“被”进步了,甚至比之前在大城市里租房子还更有压力。

  鸭梨山大,似乎成了大多数混迹在城市里的人群的真实写照。而像我这位朋友,正是这茫茫人海中的一员。或者是这样,所以当我们看到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结果的时候,才会让人有那么一种想笑,又想哭的感到。

  统计局的统计结果表现,2010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而这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占比最多的前四位分离是食品类月支出400元,交通和通讯类支出165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136元以及衣着类支出120元。而每月住房支出仅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

  正是这111元/每月的住房支出,让人很是困惑。每月平均支出111元就想在北京这样的城市里有个安身之地,用脚指头想想也认为不现实。随意拉个人来问问,都不行。除非这主一直住的是天桥,地下通道来着。

  而对于这让老百姓很是困惑的住房支出数据,统计局却有他们的说法统计局核算司司长彭志龙的解释,国民经济核算中居民居住类支出的算法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算法不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包含水电气、建房和装修、贷款利率和物业费以及房租4大块,而国民经济核算中的自有住房服务消费等于当期发生的房屋维修支出、折旧费、物业管理费之和,略小于CPI的计算范围。

  而国民经济核算的住房服务消费中的折旧费,即体现了房租的概念。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此前亦解释,统计局的房租计算中并不体现实际房租市场的变更,而是采取房屋成本折旧的方法。

  这样的解释诚然无法让人心服口服。就光是看食品、交通和通讯、教育文化娱乐、住房这四者的排名就认为不靠谱。要知道,在我们身边,住房支出占了日常生活支出的大头的,比比皆是。

  莫非统计局给我们的111元是传说中的美元?或者我们都被平均了?也甚至统计局不是咱们人类的统计局,而是来自火星来着!反正,月支出111元的住房,离我们太远了!(本文摘自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