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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全面完成 居民收入超灾前--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10

  中图网5月10日电 陕西省副省长江泽林今日表现,汶川地震灾区城乡住房重建任务全面完成,受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根本改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6744元,是灾前的1.7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612元,是灾前的1.8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10日上午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形,并答记者问。

  据江泽林介绍,陕西省于2010年9月底顺利实现了“三年规划、两年完成”的目的。截至今年4月底,列入国家规划的宁强县等4个重灾县规划项目完工3964个,完成率95.2%;完成投资295.86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95.7%。陕西省自行组织建设的南郑县等36个一般受灾县规划项目完成1112个,完工率97%;完成投资47.31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95.4%。天津市对口援建陕西宁强、略阳两县9大类、295个项目,已于2010年4月底前全体峻工投入使用。

  江泽林指出,地震灾区城乡住房重建任务全面完成,受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了根本改良。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公共服务项目基本完成,灾区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达到全省领先水平。交通、能源、水利项目陆续完工,基础设施广泛超过灾前水平,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施展了重要保障作用。产业化项目相继建成并施展效益,社会经济发展的“造血”功效进一步加强。减灾防灾和生态修复项目绝大部分已经完成,灾区及全省灾祸预警和应急才能明显进步,生态环境显著改良。

  江泽林表现,到2010年,陕西省受灾严重的汉中、宝鸡两市生产总值达到1485.79亿元,是灾前的1.7倍;地方财政收入57.4亿元,是灾前的1.9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6744元,是灾前的1.7倍;农民人均纯收入4612元,是灾前的1.8倍;三年新增就业岗位26万个。(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