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行业 > 房地产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宁夏变更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方式--中国国情网
2011-05-23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获悉,自治区住建厅日前制订《关于增强区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宁资质备案管理的通知》,调整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宁夏进行开发经营活动的备案方法,由以前的项目备案制变为分公司登记备案制。

  据悉,过去区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宁夏开发经营实施项目备案制,不利于市场监管,也容易造成税收流失,而此次调整将进一步规范区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宁经营行为。依照新规,区外一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可在宁夏进行开发经营活动,区外二级开发资质的骨干房地产企业可进入固原市及其所辖县(区)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凡进入宁夏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区外房地产企业,须注册分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确保办公场合、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到位,树立健全相干管理制度,在宁夏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对区外来宁开发投资的房地产企业实施分公司登记备案制度,经登记备案的企业方可在宁夏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记者吴少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