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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公租房后期管养有新规--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09

  随着各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增强对其管理养护是相干保障房施展使用效益的重要保障。记者6月8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日前已联合省财政厅下发指导看法,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建成后管理和养护工作。

  廉租房和公租房后期管养是指其配租入住后的管理养护工作,主要包含租赁管理、物业管理、监督管理等。看法指出,后期管养要符合国家加快和完美住房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管养主体,明确管养内容,强化管养义务,落实管养经费,有效缓解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艰苦家庭居住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固。各地可积极采用政策优惠、专项补贴等方法,支撑住房专业运营机构参与廉租房和公租房后期管理。

  看法要求,各地要规范合同管理,严厉租金管理,规范物业管理,严厉监督管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与承租人应该签署书面租赁合同。各地可差别保障尺度内与保障尺度外,低保家庭与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等不同情形,实施差异化租金制度。物业管理采用专业化管理和住户自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并优先吸纳保障对象参与。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区分不同家庭情形,综合应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腕,树立健全退出管理机制。(记者 吴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