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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审计厅:近三分之二单位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中国国情
2011-04-23

  中广网北京4月22日消息(记者柴安东 山东台李健 淄博台刘江帆)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审计厅发布的审计公告显示,2007年至2009年山东近2/3的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登记。

  根据公告显示,截至2009年底,山东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22.11万个,而实际登记单位只有7.78万个,有超过14万家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山东某精致化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左同海坦言,企业无力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左同海:社会保险是强迫性的,不交不行,这一块已经占了很大的比例了,如果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可能承担不起。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包含私营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应当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这一行政规章却在地方遭受到软执行。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记者:从国务院管理条例上说,必需给个人缴,但是咱们这一块一般都没有那么强迫性的。

  缺少强迫手腕、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缺点,统计数据不精确,单位底数不易摸清,这些难题也正是造成山东三分之二企业未缴纳公积金的主要原因。业内人士表现,随着国家住房保障法的出台,公积金保障将上升到法律层面,届时将有所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