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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多数楼盘商品房并未“明码标价”--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04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要实施“一房一价”。这一旨在克制房价的新规一出台,顿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按规定,房开商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需进行明码标价,同时在交易场合的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等在此前提下,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需重新申报备案。

  那么,对目前市民眼中居高不下的贵阳房价而言,此项政策是否能够有效引导房价理性回归?对于购房者而言,又将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好处?记者昨日访问了贵阳市区和郊区部分楼盘发现,“一房一价”的新政仍是“雾里看花”,不少楼盘执行得不是很规范。

  -记者调查“一房一价”多数不规范

  昨日,在位于市南路的某大型楼盘售楼处,虽已过了11点,现场却只有一两名看房者在咨询,场面较为冷僻。据一位姓徐的置业顾问介绍,从去年9月开盘至今,三分之四的房源都已售空,现在可以推的货量不多,均价14000元/平方米。当被讯问到还未卖出的房源是否会依照“一房一价”的规定调整价格时,该置业顾问笑着说道:“我们一直都是"一房一价"啊,只不过没有做成醒目标广告牌或者液晶屏而已,我们都有价目表的,顾客要看,随时都能供给。”然而,当记者拿到这份价目表时,却赫然发现,价目表上大多只是标明了房屋的总价,有些楼房单位并没有注明销售单价。以其一套楼层为23楼、面积为115平方米的三室两厅双卫房子为例,价目表上只标明了总价为1053916元,却并未标明具体单价。至于现在搞活动的“一口价”单位,置业顾问解释道,这只是楼盘在五一时做的活动,推出为数不多的几套特价房作为促销手腕,单价在11000/平方米左右。交谈中,这名工作人员多次强调他们的楼盘很早前就是“一房一价”。

  下午2点过,记者来到位于城北某在建楼盘售楼处。据一位前台置业顾问介绍,房屋均价为8000元/平方米,一次性付款可97折,按揭98折优惠。当记者问是否会实施“一房一价”时,这名置业顾答复:“我们自开盘来都是"一房一价",只不过售楼中心面积有限,放不下价格展现牌,所以就没摆出来。”当记者提出想看一下价目表时,销售人员随即出示了标明各套房源总价、单价的价目表。与此同时,记者还留心到在价目表扉页上,还对正在进行的折扣优惠活动进行了解释。然而,其公示的8500元/平方米的均价与销售人员报出的实际均价却相差了500元。当记者问及此原因时,该销售人员解释道,每套房子的价格不一,均价相差几百元是很正常的事情。

  随后,记者来到金阳某楼盘处,就“一房一价”问题,记者同样在房开商处得到了大同小异的解释:新政未出台前,楼盘早已是"一房一价"。

  当天记者最后一站选择的是紫林庵某大型商品住宅楼盘,在售楼中心处,记者看到了挂在墙上醒目位置的房屋价格表,每套房屋都标明了不同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总价、单价。随后记者采访却获知,表中价格只是销售初期的价格,“我们这个月刚上调了房价,调整后的均价在21000元/平左右,表上的都是老价格了。”当记者讯问是否会在表中更改价格时,该销售顾问表现,暂时还没有接到上级关于更改价格的通知。

  -市民意见对下降房价抱有愿望

  对刚刚出台的“一房一价”新政,记者在多家售楼处和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家对此褒贬不一。市民张先生告知记者,他曾遭受过开发商在开盘期间房价一天一变的情形,“不仅如此,先交了1万元认筹金也没起啥作用,连个前面点的认筹号都拿不到,还说什么老百姓买得起的房子,这不是耍人吗?”提到一波三折的买房经历,张先生仍很气愤。这次出台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让他看到了房价回归理性的愿望。“"一房一价"至少可以使房子的市场信息更加透明,也杜绝了房子“一日三价”的盲目加价行为,对我们老百姓而言,这是个好现象。”

  和张先生的乐观情感相比,在某高校人事处工作的冯女士却认为这不过又是一次“隔鞋瘙痒”罢了,对房价的影响还很难说。

  -业内人士能有效克制房开商坐地涨价

  “总体上看,"一房一价"政策对限制房价还是会有些效果。在预售允许证期间内,它最起码不能随便涨价,更不能超过预售价格。”在贵州天骜房地产咨询公司副总经理彭玉才看来,新规的出台,对克制高房价是个好信号。

  他说:“以前开发商卖房子的时候,一套房子单价多少钱,都是开发商说了算。而这一次新政可以说很好地束缚了开发商的某些行为。比如,开发商公开的项目价格与买房子的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有差别,原因就在于这些价格信息不公开,开发商坐地涨价的行为非常广泛。而且即使涨价了,购房人也不知道,开发商会说,不同的房子价格本来就不一样。这么说来,房屋以什么价格销售,全凭开发商一张嘴,说多少就是多少。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发改委在楼市调控政策密集的背景下出台此政策,也是在暗示开发商应理性定价,这对房价回归理性还是有好处的,对老百姓也有好处。”

  -相干部门“明码标价”我省早已实行

  与此同时,记者从省住建厅和贵阳市房管局等相干部门获悉,早在去年6月,贵阳就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售商品住房项目标清算检查,并出台相干规定,对未取得预售允许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发放VIP卡等方法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等性质的费用。房开企业应将取得预售允许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体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然而一直以来,记者在访问贵阳市多个楼盘售楼部时发现,时至今日,除少数售楼部外,绝大多数楼盘并未按规定在售楼部将应当公示的内容全体进行公示。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干负责人。据他介绍,截止到目前,还未接到任何有关《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黔实行的具体细则,同时他也表现,下一步将会依照新规,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形来肯定具体措施,如果房价再度涌现过快上涨的苗头,必定会有相应的应对政策。(记者 王迪 刘小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