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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普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中国国情网
2011-05-04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到底有多少国有房产?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获悉,经过有一个多月的普查,他们手上有了一本清楚账。

  长期以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一直存在着产权不明晰,多头管理,使用状况庞杂,闲置糟蹋现象严重、利用效力低等问题,为进步国有房产使用效力,近期,市财政资产管理部门依照“全面笼罩、分类清算、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组织人员,历时一个多月,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占用和使用的房产再次进行了全面梳理。

  截至目前的清查结果显示,在全市市直机关使用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中,房屋构筑物价值为37.02亿元,占50.44%,建筑面积316.82万平方米,主要包含市直办公用房225.46万平方米;政务文化中心行政办公楼51.6万平方米;市直直管公房11.6万平方米;廉租房28.16万平方米等,经济实用房、公租房等尚在统计中。有产权证房产面积为61.61万平方米,无产权房产面积为255.21万平方米。

  房产清算后,市财政局将制订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产使用管理方法,进一步规范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使用管理。对委托代建以及机构撤并的办公及业务用房,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一律先移交市财政局。由财政局根据办公及业务用房尺度,提出分配看法,提交市政府研究落后行分配,办理使用手续,减少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并督促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搬迁和移交,对拖延搬迁或不按时移交的,可以停拨经费;其次,严厉审批备案制度。对于单位现有房产,如转变使用性质和用处的要报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备案。闲置、空余房产一律调剂使用。

  合肥还将进一步规范单位出租房产对外出租行为;将市直管公房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将市直管公房产权登记在市房产局,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对外出租出借依照全市统一规定,实行必要的程序后,实施公开招租。 (记者毛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