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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水平持续上升--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05

  中图网北京5月5日电(记者常红)中国社会科学院今日发布的《房地产蓝皮书》指出,2010年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水平连续上升,全国主要城市综合地价水平值为2882元/平方米。长三角综合地价水平最高,珠三角商业地价水平最高。长江三角洲地区综合地价水平值,为4403元/平方米。

  蓝皮书指出,2010年我国主要城市总体地价水平及商业、居住、工业用地地价水平均呈显著上升趋势,各用处地价增加率均高于2009年,商业地价增加率超过2007年,多数城市居住用地地价水平增加幅度显著高于上年同期水平。重点地区中,长江三角洲地区综合地价水平值最高,但增加率最低;珠江三角洲地区商业地价水平值和增加率最高;环渤海地区上涨幅度较大,居住地价增加率最高。

  2010年,全国主要城市综合地价水平值为2882元/平方米,比上年增加了229元/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地价最高,为5185元/平方米,比上年增加了473元/平方米;其次为居住用地,4245元/平方米,比上年进步了421元/平方米;工业用地地价最低,为629元/平方米,比上年进步了32元/平方米。

  2010年,全国主要城市综合地价增加率为8.62%,较上年同比进步了3.57个百分点。商业、居住、工业用地平均地价增加率都比上年有所上升,其中,商业用地地价增加率为10.03%,较上年同期进步了4.49个百分点;居住用地地价增加率为11.02%,较上年同期进步了3.10个百分点;工业用地地价增加率为5.29%,较上年同期进步了3.73个百分点。从三个重点地区比较来看,三个地区的综合地价水平值、商业、居住、工业地价水平值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长三角地区综合地价水平值最高,增加率最低;珠三角地区商业地价水平值和增加率最高;环渤海地区上涨幅度较大,居住地价增加率最高。

  其中,长江三角洲地区综合地价水平值最高,为4403元/平方米,环渤海地区最低,为3182元/平方米。而且,长三角地区的居住和工业地价水平值均为全国最高,分离为7334元/平方米、803元/平方米。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商业地价水平远远高于其他地区的商业地价水平,为12247元/平方米,是全国平均商业地价水平值的2.36倍。环渤海地区的各用处地价水平值均为最低,商业、居住、工业地价水平值分离为5619元/平方米、4982元/平方米、645元/平方米。

  而且,从地价水平来看,在2010年重点监测城市中,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地价增加较快,尤以商业和居住地价增加显著,工业地价增加体现出东、中、西部的梯次差别。东部地区各用处地价水平值最高,且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值,综合地价达5735元/平方米;中西部地区各用处地价水平值则均低于全国平均地价水平值,中部地区综合地价最低,为1949元/平方米,西部地区综合地价居中,为2705元/平方米。

  此外,从地价的区域散布来看,基本体现了从南到北的地价递减趋势。2010年,全国重点城市中,各区域城市平均综合地价水平由高到低依次是华东区、中南区、西南区、华北区、东北区、西北区,其综合地价平均水平分离为7156元/平方米、3742元/平方米、3601元/平方米、3361元/平方米、2113元/平方米、1612元/平方米,其中,仅华东区综合地价高于3943元/平方米的全国平均水平,其他区域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