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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罚款五千”疑似“罚酒三杯”--中国国情
2011-06-07

  广州市物价局对违背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信华花园、黄埔花园、碧桂园·豪园、百荣园和违背其他相干规定的共10个楼盘开出“罚单”。对违背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4个楼盘拟处置看法是“责令矫正,罚款5000元”。(《广州日报》6月5日)

  作为一线城市,广州率先对违背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开发商开出了5000元罚单,尽管这个罚单显著过弱,但物价部门也确是依法行事。《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违背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矫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诚然,一套售价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的商品房,价格违法仅仅处分5000元,这对于开发商而言,无异于“罚酒三杯”。区区5000元的处分,不但起不到处分威慑作用,反而可能会起到纵容的效果,这也是多年来商品房明码标价一直不能很好推行的重要原因。深圳市住建局前段时间给20名保障房申请涉嫌造假者开出了一份“罚单”:5000元。相似“罚酒三杯”的处分,只能让违法行为愈演愈烈。所以,国家层面有必要大幅度进步违背明码标价的经济处分尺度。

  2008年1月,国务院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分力度。根据新规定,经营者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腕哄抬价格最高可罚50万元,串通把持市场价格可罚100万元,但对开发商不明码标价行为,不仅规定得模棱两可,而且处分也难撼动开发商皮毛。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商品房明码实价特殊规定更加严格更加详细的法律条文,譬如,最高可处分1000万元,让开发商不敢乱来。

  (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