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国情 > 今日国情 > 今日行业 > 房地产 >

往届回顾

2008版中国年鉴

入编邀请更多>>

2010版国情

新中国六十年来的伟大历史实践证明,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道路,是唯一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

北京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海淀区率先试点--中国国情手册
2011-06-08

  中广网北京6月8日消息(记者李文蕊)政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市民无偿供给信息发布、房源核验、房源状况查询、网上签约、资金监管等一站式服务,切实保证房源真实有效、交易资金安全交割。2011年7月1日起,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打造的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将在海淀区率先试点,开端向二手房买卖的居民供给服务。

  根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动”的工作思路,海淀区先行开展这项试点工作,摸索服务平台的运行模式,待管理机制成熟后将向全市推广。

  试点期间,海淀区属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自行出售的,可选择是否通过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委托经纪机构出售的,服务平台将主动发布房源信息。在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该房源涌现完成网签、限制权利状态、权利状态发生变更等情况的,系统将主动终止信息发布,保障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为便于交易各方查询到有效的房源信息,拟上市房源都将先在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房源核验后,才可以在服务平台发布信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让百姓放心选房、放心买房。

  此外,为确保留量房交易资金安全交割,该服务平台将供给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协商是否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自有交易资金;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须通过政府部门开设的监管账户划转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的经纪行为,根据《经纪机构管理方法》的规定,未经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授权委托的经纪机构,不得对外发布该房源信息,不得居间、代理销售该房屋。试点期间,为避免同一套房屋多处发布信息引发矛盾纠纷,同一套房屋只能委托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核验,将有效预防虚伪房源、中间商吃差价等问题的产生。

  《通知》要求,对违背《通知》规定的经纪机构及人员要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暂停网签,并向社会公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撤消经纪机构资质或人员资历,以保证相干措施、服务落实到位。

  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干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投诉平台不断接到关于存量房交易环节的投诉,如:少数不法中介机构公布虚伪房源信息、冒充个人骗取房源、不按商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购房屋产权不明确、少数经纪机构恶性竞争捣乱市场等。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正是保障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存量房市场发展秩序的一项重要的举措。